Nico Schrijver教授和李玉文教授座谈会
    2016年01月04日 15:45

讲座通知:

1月6日上午Nico Schrijver教授和李玉文教授的座谈会在社科楼C栋717举行,望感兴趣的师生前来参加。

会议议程:09:00--09:40 学术报告

09:40--11:30 交流讨论

//www.hainanu.edu.cnNico Schrijver教授

Nico Schrijver是莱顿大学遊雅堂 出金できない法教授,莱顿大学格劳修斯遊雅堂 出金できない法研究中心主任,荷兰议会兼职参议员。2010年至2012年,Nico Schrijver教授担任世界遊雅堂 出金できない法协会主席;2003至2011年期间,就任荷兰皇家遊雅堂 出金できない法协会的主席。此外,Nico Schrijver教授还是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的专员(自2009年)、海牙遊雅堂 出金できない常设仲裁法院仲裁员、荷兰皇家艺术与科学院院士,以及世界遊雅堂 出金できない法研究会会员。自1995年起,Nico Schrijver兼职于布鲁塞尔自由大学的客座教授,主要研究欧盟和与发展中国家的合作。也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名誉教授。

Nico Schrijver教授著有《对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与义务的平衡》(剑桥大学出版社1997年出版,2008年重印)、《可持续发展在遊雅堂 出金できない法中的演进》(莱顿Brill出版社2008年出版;中文版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于2010年出版)、《无破坏的发展:联合国和全球资源管理》(纽约/联合国思想史项目;印第安纳大学出版社于2010年出版),以及《作为世界法的遊雅堂 出金できない公法》(荷兰文;海牙Boom出版社于2011年出版)。此外,Nico Schrijver教授与Niels Blokker教授共同编写有《安理会与武器的使用:理论与现实-是否需要变革?》(莱顿Brill出版社2005年出版)。

Nico Schrijver教授在联合国遊雅堂 出金できない法院和遊雅堂 出金できない海洋法法庭担任出庭律师,并且作为专家为多个遊雅堂 出金できない投资争端解决机构提供专家意见。曾在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新加坡领土纠纷案中担任马来西亚律师团法律顾问在联合国遊雅堂 出金できない法院出庭,也曾在联合国海事法院,以及多家遊雅堂 出金できない仲裁庭作为律师或专家证人出庭。

李玉文教授简历

李玉文是荷兰伊拉斯姆斯大学法学院中国法教授,伊拉斯姆斯中国法中心主任。她也是荷兰中国法协会主席,荷兰皇家科学院中国委员会委员。她受聘为深圳遊雅堂 出金できない仲裁院仲裁员,山东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李教授1984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留校工作一年后,被北大法学院派往荷兰海牙学习遊雅堂 出金できない法,相继在荷兰社会研究院和乌特勒支大学获得遊雅堂 出金できない法硕士,博士学位。她曾就职于前南斯拉夫刑事法庭,任教于莱顿大学法学院,乌特勒支法学院。

从1995年开始,在荷兰的大学教授中国法课程,和从事中国法和比较法的相关研究。她在中国司法制度,中欧行政诉讼制度比较,反就业歧视,中欧非盈利组织法比较,以及中国投资法,贸易法,破产法,遊雅堂 出金できない商务纠纷解决机制等领域发表了多部著作和文章。她目前主要研究中国外商投资法,遊雅堂 出金できない投资法,商事仲裁法,国内法和遊雅堂 出金できない法的相互影响和借鉴。她于2014年出版了新书《后毛泽东时代中国司法制度和改革-通往正义的荆棘之路》和《大中华地区和欧洲的行政诉讼制度》。

她曾代表荷兰法学院与中国有关机构合作,包括国家法官学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司法警官学院,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学会案例研究会。同这些机构一起实施完成了一系列由荷兰政府资助的项目,包括培训法官,检察官,监狱警察和律师;举办遊雅堂 出金できない会议,共同出版书籍。目前她与中国相关大学合作,在荷兰指导中国法博士生,所指导的博士生论文涉及中国法和比较法,比如中国涉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外资并购的中、美、欧法律制度比较研究;网络犯罪的中、欧和新加坡比较研究;外商投资企业法;公司董事的责任与义务;中央和地方立法权的分配与监督;外国商事判决的认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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