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期法律诊所第一次活动总结时间:2006年3月5日
地点:海甸三西路嘉艺坊蛋糕店前
目的:遊雅堂 初回入金ボーナス法律诊所,向群众遊雅堂 初回入金ボーナス法律常识,解答法律问题,增强大学生社会实践能力。
内容:为办好2006年法律诊所第一次活动,我们作了精心策划,活动于当天8:30正式开始。此次,出在固定遊雅堂 初回入金ボーナス点作遊雅堂 初回入金ボーナス外,我们又组织了六个流动小组深入周边地区流动遊雅堂 初回入金ボーナス,范围涉及人民西里、邦敦里、人民路、海甸三东路、海甸港附近。在固定遊雅堂 初回入金ボーナス点遊雅堂 初回入金ボーナス外,我们以横幅、遊雅堂 初回入金ボーナス板、播放法律遊雅堂 初回入金ボーナス片、现场法律咨询等形式向过往群众遊雅堂 初回入金ボーナス法律常识,介绍法律诊所。共发放法律遊雅堂 初回入金ボーナス材料2700余份。同时,我们还邀请学院老师加入本次活动作义务法律咨询,师生共接待法律咨询委员会30余件。此次活动深受群众好评。本次活动与中午12:30圆满结束。总结:这是第三期法律诊所于2006年举行的第一次活动。本次活动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不仅向群众遊雅堂 初回入金ボーナス了法律常识,而且增强了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同时使法律诊所深入人心。此次活动对增强大学生社会责任感、提高群众法律责任产生深远影响。本次活动的成功开展是集体成员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也离不开学院老师的大力支持。再次,对他们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感谢! 200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