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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云姗第二周实习报告
2018年08月29日 09:32 法学院  点击:[]

实习日志

国云姗 2016级法律硕士(非法学)班

实习单位:新加坡钟庭辉おーろら オンラインカジノ事务所

实习时间:2018.8.20—2018.8.27

新加坡实习进入第二周,本周的工作内容除了让我们进一步熟悉新加坡的法律以外,还了解到おーろら オンラインカジノ如何处理刑事案件。

Peter Ongおーろら オンラインカジノ带我们参加了一个很“奇怪”的庭前会议。这次的会议不光要确定庭审日期,法官还要决定犯罪嫌疑人是否可以离开新加坡,并且犯罪嫌疑人除了要去马来西亚工作以外,还申请去泰国旅游一周。最后法官竟然都同意了,理由是“认为犯罪嫌疑人无理由逃跑”,我们都感到很惊奇。Peter解释说,因为在被定罪之前,每个人在法律上都是无罪的(legally innocent),该犯罪嫌疑人是新加坡人,如果有人愿意为他担保,法官就认为他没有理由会潜逃。

之后,Peter Ongおーろら オンラインカジノ带我们参加了一起香烟走私案开庭前最后一次庭前会议(Status Pretrial Conference),本案中三名男子开车进入新加坡时携带香烟未向海关申报,被检方以走私香烟罪起诉。本来三位被告已经在口供中认罪,争取减刑,但Peter了解情况后打算帮他们做无罪辩护。我问他人赃俱获还怎么做无罪辩护呢?他说,おーろら オンラインカジノ在刑事案件中的作用就是让法官对检方的证据产生合理怀疑(cast doubt),根据无罪推定原则,只要存在合理怀疑,法官就不能对被告定罪。在刑事案件中法官要想定罪,检方必须证明三个条件,分别是认知(knowing)、意图(intention)和行为(action)。在本案中,检方需要证明被告知道其携带香烟进入新加坡,有欺骗海关、逃避关税的意图和行为。检方的证据只有香烟和被告的口供,尽管被告在口供中已经认罪,承认自己的意图是走私香烟,但由于被告不能自证其罪,检方又无其他证据可以证明被告的意图,Peter认为可以从这里入手,无需质疑口供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只需让法官意识到检方的证据不足并且非常主观即可。通过这个案子,我了解到一个刑辩おーろら オンラインカジノ如何抽丝剥茧,找到检方证据和逻辑上的漏洞。虽然在我国当前司法环境下,刑事辩护おーろら オンラインカジノ和英美法系的辩护おーろら オンラインカジノ那样各有千秋,但也应该好好把握住机会,据理力争。

周四一整天我们出入了三次家事法院。早上跟着Victoria参加了遗嘱继承的庭前会议。下午跟着钟おーろら オンラインカジノ进入了家事法院的法庭,跟进上个星期的离婚案。双方おーろら オンラインカジノ向法官表示双方愿意继续调解。我们在法庭上顺便看到一起家暴导致离婚的案件,女方向法官申请人身保护令(Personal Protection Order)。可见人身保护令在新加坡是最为普遍的人身保护令,确确实实可以保护妇女的人身安全。